RESPECT FACTS AND PROVIDE LEGAL SERVICES FOR YOU
西安离婚律师

18091792508

服务热线

Am8:00~Pm6:00
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财产

离婚一定要财产评估吗 安置房是老公名字结婚后获得离婚怎么办

2022年9月10日  西安离婚律师   http://www.kmhyjclaw.com/

  瞿龙律师,西安离婚律师,现执业于泰和泰(西安)律师事务所,执业经验丰富,责任心强,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,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,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,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,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离婚一定要财产评估吗

离婚是不是一定要财产评估

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,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财产评估,由双方共同协商财产分割。

相关法律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第三十九条;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第四十条;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,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

以上知识就是对“离婚是不是一定要财产评估”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,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财产评估,由双方共同协商财产分割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
安置房是老公名字结婚后获得离婚怎么办

安置房是老公名字结婚后获得离婚怎么办

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房屋拆迁是在结婚后拆迁的,安置房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,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
第十七条;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工资、奖金;

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知识产权的收益;

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第三十九条;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

根据现行《婚姻法》及“婚姻法解释”等的规定,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,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:

1、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、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私有房屋;

2、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;

3、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、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等房屋;

4、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,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;仅有部分改建、扩建的,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;

5,结婚前,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,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;

6、结婚后,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,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;

7、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,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;

8、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、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,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。

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,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房屋拆迁是在结婚后拆迁的,安置房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,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女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


文章来源: 西安离婚律师

律师:瞿龙 [西安]

泰和泰(西安)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8091792508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kmhyjclaw.com/art/view.asp?id=10509385264725 [复制链接]